箱包震蕩沖擊試驗機結構及試樣方法
更新時(shí)間:2017-11-27 點(diǎn)擊次數:1588
箱包震蕩沖擊試驗機主機:帶有一個(gè)質(zhì)量(20±0.2)kg的沖擊錘,適合從事先設定的高度在垂直引導下自由落下以提供沖擊能量。應有機械裝置在*次沖擊后抓住沖擊錘,使試樣只遭受一次沖擊。沖擊錘應由長(cháng)至少60mm的楔形體組成,兩楔形面相交(90°±1°)mm,楔面相交的頂端應成半徑為(3±0.1)mm的圓角。測試期間,頂端應與夾持裝置表面水平。儀器基座質(zhì)量應至少600kg,并應固定一個(gè)尺寸至少400mm×400mm×40mm金屬塊。儀器應單獨置于足夠結實(shí),足夠硬的、平坦和水平的地面上。
箱包震蕩沖擊試驗機的夾持裝置:由厚度至少19mm、面積150mm×150mm、硬度至少60HRC的光滑鋼板構成,鋼板上帶有固定叉,測試時(shí)用于夾住鞋包頭端內底/鞋墊的前部,以確保在沖擊測試過(guò)程中不限制鞋頭的任何橫向擴展。固定叉應深入鞋前端,通過(guò)調節螺釘壓緊在內底上,并與底板平行。夾持螺釘(M8)應用(3±1)N.的扭矩固定。
圓柱體橡皮泥:試驗過(guò)程中需與圓柱體橡皮泥配合使用,橡皮泥直徑(25±2)mm,用于不大于250號鞋時(shí),高度為(20±2)mm;用于大于250號鞋時(shí),高度為(25±2)mm。圓柱體的端面應用鋁箔覆蓋,以防止粘附到試樣或測試設備上。千分表:帶有半徑(3.0±0.2)mm的半球形測足和半徑(15±2)mm的半球形砧座,施力不超過(guò)250Mn
箱包震蕩沖擊試驗機試樣方法:1、在距保護包頭后邊緣30mm處切下鞋頭,然后與保護包頭后邊緣齊平除去整個(gè)鞋幫部件。不要拆除包頭區域的鞋幫和襯里。如果鞋裝有一個(gè)活動(dòng)鞋墊,測試時(shí)應在原位。測試步驟2、將圓柱體放于試樣內部末端,再將試樣放在沖擊測試儀上,使沖擊錘正好沖擊它。錘應伸出到保護包頭的后部和前部。調節夾持裝置。3、使沖擊錘從適當高度落至測試軸線(xiàn)上,對安全鞋達到(200±4)J的沖擊能量或對防護鞋達到(100±2)J的沖擊能量。4、用千分表測量圓柱體受壓后的zui低高度,到0.05mm.此值即沖擊后的間距高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