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試樣為制成48H后的成鞋。測試部位不得有明顯缺陷,不得用其他方法剝過(guò)。試樣測試前需在室溫下放置4小時(shí)以上。
2、每組式樣不得少于三雙鞋(同批產(chǎn)品)
試驗步驟:
1、將千分表或力值表調準為零位;
2、將測力片調至與水平夾角5°~10°上傾狀態(tài);
3、刀口下行速度調至規定值;
4、將鞋自然平放在夾持器的水平上夾緊,調節夾持器的高度和前后位置,使得刀口對準鞋產(chǎn)品規定的試驗部位。鞋底與平板接觸部位至刀口距離不得小于20mm;
5、對于出邊的鞋底,刀口搭在外底邊上;不出邊的鞋底,刀口頂在幫底結合縫下面的外底上,任何情況均不允許刀口將結合縫鏟開(kāi);
6、如果鞋子左右歪斜不能與刀口對正時(shí),允許在鞋底下面放小墊片將鞋子夾正;
7、鞋頂上刀口后,千分表或力值表可能偏離零位,這是正?,F象。但是千分表偏轉不得超過(guò)10,力值表不得超過(guò)10N,這時(shí)不要再調千分表或力值表;
8、開(kāi)車(chē)后刀口向下運行時(shí),不斷注視幫底結合縫的情況變化,發(fā)現沿刀口各部位的鞋幫結合縫均出現開(kāi)膠時(shí),立即停車(chē)并連續讀值。初開(kāi)膠就是幫底之間剛剛出現開(kāi)膠的現象;
9、力值表的示值或按照千分表表值從檢驗曲線(xiàn)上查得對應的負荷值即為剝離值;
10、如果由于鞋底太軟太薄等特殊原因而滑刀,經(jīng)三次試驗未能將幫底剝離,或由于鞋的剝離強度太大,達到大負荷值仍未剝離,則終止試驗,均記錄試驗達到的大表值。
電話(huà)
微信掃一掃